據近期發表在Gastroenterology上的一項以人群為基礎的大型隊列研究結果,在確診為食管腺癌后,使用他汀類藥物與特定食管癌特異性死亡和所有原因引發死亡的減少相關。
研究人員寫道:“在丹麥進行的以人群為基礎的研究表明,在確診為食管癌之前他汀類藥物的使用與19%的癌癥特異性死亡下降有關。然而在確診為食管癌后(這是與臨床干預更相關的階段),他汀類藥物的使用是否會改善生存尚不明確。此外,他汀類藥物是否會對兩種主要病理亞型(食管腺癌和食管鱗癌)的生存產生不同作用也不明確。”
因此,研究人員利用國家數據庫識別了在2000年1月至2009年11月間4,445例確診為食管或食管-胃連接處癌的患者,對病理亞型數據(n = 1,165)和癌癥特異性死亡數據(n = 1,530)可用的英國患者亞組隨訪至2011年11月。研究人員利用Cox比例風險回歸分析,評估了確診后使用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普伐他汀、羅素伐他汀、氟伐他汀與食管癌特異性死亡及所有原因死亡的相關性。
全部隊列的中位生存時間為9.2個月(四分位范圍為3.7-23.2個月),其中18.7%的患者在確診后使用他汀類藥物。在癌癥確診后使用他汀類藥物的患者,中位生存時間為14.9個月(IQR, 7.1-52.3個月),沒有使用他汀類藥物的患者為8.1個月(IQR,3.3-20個月)。
確診后他汀類藥物的使用與食管癌特異性死亡的總風險降低有關(校正后HR= 0.62; 95% CI, 0.44-0.86),也與所有原因引發死亡風險降低有關(HR = 0.67; 95% CI, 0.58-0.77)。對食管腺癌患者的單獨分析顯示,確診后他汀類藥物使用與食管癌特異性死亡風險和所有原因引發死亡風險的降低相關(HR = 0.61; 95% CI, 0.38-0.96),但是這種相關性在食管鱗癌患者中沒有觀察到。
研究人員沒有觀察到之前使用他汀類藥物和這些相關性的顯著相互作用。然而,他們觀察到確診前他汀類藥物使用與所有原因引發死亡之間具有劑量和累積劑量緩解的相關性。
他們也發現,使用辛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而不是其它他汀類藥物,與食管癌特異性死亡減少有關,而所有他汀類藥物與所有原因引發死亡減少相關。